| 項
目 |
作 業
程 序 |
資
格 條 件 |
所
需 證 件 |
處理期限 |
備
註 |
| 全民健保第六類(轉入) |
填寫轉入申請表 |
榮民、退休人員、夫妻及其直系親屬均無職業者 |
身份證、印章、健保卡、戶口名簿 |
隨到隨辦 |
1、榮民身份者,
須帶榮民證。
2、剛退役軍人須
帶退伍令。
3、殘障手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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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加保) |
填寫加保申請表 |
榮民、退休人員、夫妻及其直系親屬均無職業者 |
身份證、印章、戶口名簿 |
隨到隨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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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轉出) |
填寫退保申請表 |
戶籍遷出、離婚、轉換投保單位、卑親屬年滿二十歲未具續保資格 |
身份證、印章 |
隨到隨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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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退保) |
填寫退保申請表,繳回健保卡 |
服兵役、死亡、監獄受刑、移民、喪失中華民國國籍,失蹤滿六個月、居留權期滿 |
身份證、印章、健保卡 |
隨到隨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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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停保) |
填寫停保申請表 |
出國六個月以上 |
身份證、印章、健保卡 |
隨到隨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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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復保) |
填寫復保申請表 |
回國、失蹤後尋獲 |
身份證、印章 |
隨到隨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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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資料變更) |
填寫變更事項申請表 |
住址、電話、姓名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證統一編號及眷屬稱謂等須變更者。 |
身份證、印章、戶口名簿 |
隨到隨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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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換卡) |
填寫健保卡領用清冊 |
所持健保卡已用完 |
身份證、健保卡 |
隨到隨辦 |
| 低收入戶證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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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申請減收使用補
償金用。
2.救助用。
3.貧困後備軍人接
受職業減免膳食
費。
4.國宅貸款呆帳核
銷用。 |
攜帶申請人身份證、印章辦理 |
隨到隨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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殘障手冊遺失證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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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發殘障手冊用 |
攜帶本人(或由他人代理)一寸半身照片二張、戶口名簿或身份證影本申請 |
隨到隨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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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被保險人無力繳納保險、滯納金、利息或應自行負擔之費用證明 |
受理申請─查證─核發證明 |
1.家庭發生重大事
故致生活陷於困
境。
2.領有身心障礙手
冊而無法自立生
活 。
3.為第六類被保險
人而生計遭遇困
難。 |
繳款通知書、身份證、戶口名簿及其他證明文件 |
隨到隨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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